近期,有中国公民携带归脾丸、益母草颗粒、金嗓子喉片等中药或中成药入境荷兰,因药品含有云木香、石斛等荷兰禁止入境的植物成分,被机场海关没收,并处以罚款。
中国驻荷兰使馆提示去荷兰注意事项:中国公民慎重选择携带的个人药品,入境前请提前了解荷兰海关在药品方面的出入境管理规定。如确有需要,请随身携带好医生处方及其翻译件等证明材料,并主动向海关申报。如遇紧急情况,请及时与中国驻荷兰使馆联系。
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:0031-70-3065083或0031-684557449。
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:0086-10-12308或0086-10-59913991。
下一篇: 留学荷兰安全提醒